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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职太太离婚时,可以主张家务补偿吗?法院是这样判的......

发布日期:2021-09-16浏览次数:

【民法典条文】
第一千零八十八条 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年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。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
法条变迁说明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在《婚姻法》第40条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,取消了离婚经济补偿只在约定财产制下适用的规定,将经济补偿范围扩大到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同样适用。增加了补偿的具体办法“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”的规定,以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为先,贯彻私人事务领域的意思自治原则。

人民法院裁判规则——五个参考案例

1.全职太太离婚时主张家务补偿的,人民法院结合双方婚姻关系存续、分居的时间及一方的收入等情况确定数额——梁先生诉李女士离婚纠纷案
本案要旨:夫妻之间因感情破裂而诉讼离婚的,全职太太因怀孕和照顾年幼的孩子,其婚后一直没有工作,法院结合双方婚姻关系存续、分居的时间及一方的收入等情况,确定家务补偿款数额。
 
2.全职太太离婚时主张家务补偿的,人民法院予以支持——陈先生诉金女士离婚纠纷案
本案要旨:全职太太在婚姻持续期间包揽大量家务活,其在离婚时主张家务补偿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 
3.夫妻中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,有权请求离婚经济补偿——杨某诉胡某离婚纠纷案
本案要旨:家务劳动价值应当得到尊重,夫妻中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,有权请求离婚经济补偿。
 
4.夫妻一方承担家庭义务较多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经济补偿——张某诉萧某离婚案
本案要旨: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,不仅包括金钱上的付出,也包括时间和精力的付出。本案中,女方多年来独自抚养孩子,承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,而男方对家庭不仅金钱上付出较少,而且时间、精力几乎没有付出,女方有权请求男方予以补偿。
 
5.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——陶某与杨某离婚纠纷案
本案要旨:女方结婚后在家照顾公婆、孩子以及丈夫,承担了家庭的全部劳动,而且为了照顾家庭也辞去了工作,没有经济来源,而男方不但经济实力较强,而且由于自身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,作为丈夫,其应该给女方经济补偿,法院应该支持其诉讼请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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