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——房产继承的办理流程
一、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,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
二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(可咨询公证处,以公证处要求为准)
1、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;
2、到死者所在单位(或者居委会、村委会)开具继承人证明;
3、继承人的身份证明;
4、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。
5、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(遗嘱继承的情况)。
三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
1、房屋所有权证书;
2、继承公证;
3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;
4、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(收件窗口领取)。
02——房产继承的相关费用
一、继承权公证费用
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%来收取,最低不低于200元。
二、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
一般100万以下部分差额计费比率大约是千分之五,100万-1000万是千分之2.5。因地区不同计算公式不同,以当地收费标准为准。
三、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
由房屋评估价0.05%的合同印花税、100元的登记费、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。
四、契税
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,免契税,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的,需要缴纳契税1.5%。
03——注意事项
一、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,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,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,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。
二、若房改房、经济适用房继承,还需提供《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》、《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》(收件窗口领取);
三、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,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;
四、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;
五、若继承人是未成年,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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